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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花园二期(东方广场)项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次公示
望湖街道朱岗社居委委托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珠光花园二期(东方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光花园二期(东方广场)项目
建设地点:马鞍山南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
项目概要:珠光花园二期(东方广场)项目由望湖街道朱岗社居委开发,拟建位置位于马鞍山南路东侧。项目占地14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357平方米,其中酒店式公寓面积为54596平方米,办公面积为6428平方米,餐饮用房面积为19639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面积为2406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为:①施工期的施工噪声、拆迁和施工扬尘、渣土、废水等;②入住期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的污染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在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其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南淝河;产噪设备室内设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合肥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包河区内,合肥市东南部,项目东侧为丽阳兰庭小区,北侧为合肥市交通警察支队,西侧为马鞍山路,南侧为骆岗镇政府办公楼,属规划中居住用地。建设项目位于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服务范围内,且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已得到合肥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规地2003120号);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是合肥包河区城市景观改善和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此项目选址合理,与区域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相符性较好;拟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水、气污染物、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出发,该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1)项目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田亚 。
联系电话:010-86409384 传真:010-86409384。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合肥包河区望湖街道朱岗社区
环评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编:100081。
3、电子信箱:环评单位邮箱:23780010@163.com
七、保留时间:10天。
八、报告书简本可向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索取。